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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四天时间看完了《蜗居》,前段时间大热的时候没有时间去看,好像还有点点不屑去看,以为能怎么样呢。可是我从开始看一直到看完,我都在不停地感慨也在感动,尽管那些感动中或许有错误的价值观。
我在海萍和海藻身上都能看到自己的影子,我觉得自己很像海藻的单纯,没有主见。当海藻第一次坐上宋思明的路虎,说这个车不好,太高了,上下车都不方便,我笑得不能自已,这种论调简直和我如出一辙。海藻和小贝之间的种种也曾在我身上上演,常常逛街只看不买,买牌子多数是打折的,……海藻一度以为自己很幸福,我也一样。
可终于有一天,厌倦了看盗版碟,厌倦了两个人吃一份饭的带着寒酸的温馨。海藻也会虚荣,会为不再看高档店里服务员的脸色而欢欣。我一直在纠结,宋思明爱海藻吗?是仅仅爱她的年轻她的身体还是像海藻妈妈说的,他爱的是通过海藻体现了自己的成功的那种感觉?都有吧,但我想更多的还是爱。
宋思明这样一个男人,不算很老,外表上还可以找出年轻时英俊的影子,有知识有教养,谈吐高雅幽默,有情有义,负责任,有着居高临下一切尽在掌握的自信,他有着成功人士所该具有的任何品质,这对于女孩是致命的吸引。他的身边应该有形形色色愿意投怀送抱的女人,为什么是海藻?我想,还是爱。
他也爱过自己的妻子,但那是平淡的爱,是一种顺其自然为爱而爱的爱,对海藻,我想不是。那是一种发自灵魂的爱,因为海藻就该是他喜欢的类型,像极了他的初恋。他在海藻身上找回了自己不得志的青春。只因他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了海藻。
海藻呢?可能,海藻是更爱小贝的。海藻从来就是个没有自己信仰的人,她要么听从姐姐的安排,要么等到事情发生后被动地去面对。海藻很少主动,不论是爱情还是生活。所以她幻想三方能够相安无事,直到有一天她可以决断。她隐瞒小贝是因为太害怕失去。在小贝知道真莫道不消魂相以后,海藻痛不欲生,她坚定地回到了小贝身边,下决心当牛做马用自己的一生补偿小贝。但小贝无法原谅。
可以理解小贝,被结结实实地扣了顶绿帽子,这是任何一个男人都无法忍受的。但是我固执地认为,如果爱,还是可以原谅。毕竟,海藻最初和宋思明在一起时还是有着报恩心理的,并不是贪图享受自甘堕落。但事实就像海藻说的那样,小贝之所以没有立即和海藻分手,是因为他还不习惯,等他适应了就会离开。小贝的离开可以说是把海藻义无反顾地推向了宋思明,推向了死亡。小贝的离开让本来就没有想法的海藻迷惘,就像海萍说的,那是海藻最脆弱的时候,她只想找一个人填补空虚,抹平痛苦的痕迹,哪怕明知是自取灭亡。当海藻第二次回到宋思明身边的时候,她真的开始变了,开始被洗东篱把酒黄昏后脑,开始认同并以这种偷玉枕纱厨情生活为荣。那种由一个生活窘迫没有依靠的小女孩转变为可以在大上海呼风唤雨并出入种种上流社会的场合的诱惑是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抵挡的。我想如果换做很多人,可能都不需要给自己找一个报恩的借口。我坚信每个人的骨子里都是有虚荣心的,巨大的物质诱惑根本就让人难以抗拒。何况是对本来就没有信仰的海藻。
海藻是一个悲剧,造成她悲剧结局的原因在她自己,也有外因。海萍,小贝,宋思明,还有整个的社会环境都是凶手。海萍在海藻高中毕业面临人生重要选择的时候把自己的理想强加给性格柔弱的妹妹,而自己又因为生计所迫无法好好照顾妹妹,甚至一次又一次潜意识里利用妹妹。如果没有海藻,可能海萍就先是艰难地还可怕的高利贷,再因为苏淳的入狱而遭受灭顶之灾,她有什么资格在最后循循善诱地教育海藻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获得好的生活,并且带有优越感地说自己在这个城市扎下了根?恐怕她正在疲于拼命,一个人艰难地抚养孩子,流离失所。海萍,我其实很佩服她。勇闯大上海,选择了一穷二白老实本分的苏淳过艰难的日子。在将近十年的时间里挣扎在社会底层,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就为了有朝一日能成为房奴。海萍也曾经有过热情奔放无比乐观的青春,但艰难的生活消磨掉了她所有的激情。有段日子,毕业于名牌大学受过良好教育的海萍竟被生活的重压折磨得和泼妇一样。她会为了一块钱歇斯底里地和苏淳吵个天翻地覆,她会为一点小事而不留情面地对苏淳咆哮。其实海萍再穷也不会真的就差一块钱,那一刻,她想的是无数的一块钱,丢在超市的一块钱不过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海萍那种对钱几乎变半夜凉初透态的节俭和渴望让我觉得无比的真实,也让我看到了无数的海萍。但我想,海萍真的不该只是批评海藻走了错误的路,并让海藻以自己为榜样,海萍不是个榜样。的确,她很努力很坚持,但是如果不是海藻多次为她解决困难,她根本无法有现在这样安稳的日子,扎根上海还得无数年。尽管我认为纵然没有海萍,海藻只要遇到宋思明也难逃一劫。以宋思明的地位能力,他想得到一个没有任何背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根本不费吹灰之力。海萍只是个催化剂而已,只是让一切来的早了点自然了点。
再说说小贝,口口声声自己多么爱海藻,可我认为他只是个可一起过平淡日子却不可共患难的人。海藻和海萍之间不同于一般的姐妹之情,那是一种比母女之情还亲的感情。海藻为了海萍甚至可以去死,只有海萍幸福了海藻才会幸福。可是小贝始终不能理解。遗憾的是,小贝不理解的宋思明理解了。所以他才心地并不淳厚地帮助了苏淳。当海萍遇到困难,走投无路的时候,小贝将你我分得特别清楚,当海藻迷失了自己并真心悔改的时候,小贝无法包容。我理解小贝的吝啬,那是因为他的拮据。就像宋思明说的,一个人之所以慷慨是因为他拥有的比挥霍的多。小贝是个好人,但他始终是个太单薄太单薄的好人。
再回到宋思明,我很佩服六六。他的一言一行都很真实。他第一次注意到海藻的神情,他为不能得到而痛苦,他嘲笑自己像个毛头小伙,他第一次占有海藻时的内疚、羞愧,他安排后事时的冷静……我依然清晰地记得电视剧中没有表现但原著中有过的话,他说海藻就是他的脚踝。海洋女神的儿子全身刀枪不入,只有脚踝例外,最后他因这个致命弱点死在特洛伊王子的枪下。而海藻,就是宋思明的脚踝。这是怎样的深情?我受正常教育多年的价值观告诉我,不应该为这段孽情感动,甚至遗憾,但我忍不住惋惜。不该爱却控制不住地爱了,这恐怕是很多人的无可奈何。
宋思明一方面爱海藻,一方面他对海藻的爱又是脆弱的。当海藻觉得自己被宋思明抛弃,她能回忆的所有都是在床上发生的,他们刻骨铭心的床第之欢,那些在床上的誓言……我忽然想起了王佳芝,她和海藻有点点相似吧?宋思明给予他的除了物质就是肉体,以及物质和肉体的满足所带来的精神的欢乐,没有思想的交流没有感情的慰藉,没有共同的爱好,没有共同的审美。但我还是想宋思明的爱也许是真的,他爱这个女人的单纯透明,让他想起自己年轻的岁月,他爱这个女人的无助,让他沉迷于自己的成功。可是海藻,不爱他。海藻口口声声说的爱只不过是在给自己找一个可以冠冕堂皇和他在一起不受良心折磨的理由。宋思明爱海藻的单纯和无助就是她这个人所固有的,而海藻爱的只是光环笼罩下的可以满足她一切要求的宋思明,这不是真实的宋思明。如果宋思明没有地位没有能力没有钱,我很恶毒地说一句,海藻看都不会多看她一眼。
当我看到最后,宋思明写邮件拜托Mark安排海藻母子出国的时候,忽然觉得如此忧伤,为如此惨烈的结局。宋思明可以说是一个恶人,他以政府代言人的身份操纵房地产市场,和商人勾结造成哄抬房价的后果,和政府一起间接制造了无数的房奴,他还可能贪赃枉法,有失公平,让普通百姓无路可走,他可能没有亲手去杀人,本质上也不想杀人,但他可能间接地害很多人身陷泥淖无法自拔。但他的好处就在于有始有终,有情有义。他对老婆和海藻都说过类似的话:无论如何都不要把钱交出去,自己死了也要让他们过上好日子。我想这大概是每个当官的大厦将倾时最真实的想法,恐怕也是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最不愿意看到的结局:他们自身因为官半夜凉初透场内部派系的争斗倾轧成了牺牲品,成了反东篱把酒黄昏后腐倡廉的战利品,而他们的家人依然留有公检法穷凶极恶地扫地后地缝子里剩下来的钱,依然可以比普通老百姓好很多。
我不清楚我都从这部热剧中体会到了什么,我只是难过于一对细细的脚踝。
竟然五个多月没有来这里写点东西了,竟然这么久了,我都没有感觉到。所谓光阴似箭大概就是如此了,还没有看清楚的时候,箭已经发出去好远了。我想,把时光比做箭不仅是快似乎还有开弓没有回头箭的意思吧,人生的悲哀就在于无路可回头。
最近看了《人间正道是沧桑》,本来不是很喜欢这个剧,讲的无非是国共斗争,里面一定要有一个个性鲜明立场坚定的共人比黄花瘦产党形象作为主角,再用一些什么人来正衬反衬一下。胡东篱把酒黄昏后适说过,历史就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我想是的,不论什么时代什么国家什么样的意识形态,历史总是胜利者的历史。但是因为是孙红雷演的,所以就看了,看了这个痞子味的共人比黄花瘦产党。
上小学那会,《包青天》正流行,我喜欢的是何家劲,也就是展昭,忠肝义胆侠骨柔情而且相貌英俊,到了初中《永不瞑目》上演,开始喜欢陆毅,阳光而且温和,少了江湖之气,多了些儒雅,到了高中的时候,正是《无间道》的全盛时期,喜欢上梁朝伟,深邃隐忍,谜一样的男人,让人摸不透,上了大学,忽然又喜欢了谢霆锋,他让我见证了一个“坏小子”的成长历程:16岁出道,混迹娱乐圈十几年,却还是愿意担当爱情和家庭的责任,不论发生什么,都能勇敢地坚持自己的爱,谢霆锋是个让人刮目相看的男人。等到毕了业,看了大热的《潜伏》,便关注起孙红雷,其貌不扬匪气十足但却敢作敢为踏踏实实一路走来。《像雾像雨又像风》捧红了一批人,当时的陆毅已经是家喻户晓的明星了,那时候的孙红雷还只是配角,从那以后他陆续演了很多人物,可是风格都和阿来相似,是《潜伏》让我看到了一个收放自如成熟稳健的孙红雷。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认同男人的外表不是很重要,气质会让一个男人熠熠生辉。岁月的火几乎会燃尽大部分女人的青春,但是却会点亮男人的人生。作为女人,能像张曼玉那样越老越精致的才有几个呢?同样的东西,对女人是灾难,对男人却可能是财富。
《人间正道是沧桑》里面有形形色色的人,我只看了一半,不知道最后的结局。在影视制作泛滥的今天,塑造出来的人物形象都难免散乱和脸谱化。我想说说里面的立仁,他由一个狂热单纯的革莫道不消魂命青年成长为一个老谋深算心狠手辣的特工。我看到了第25集,我总觉得其实他的内心也有挣扎,他绝对忠实于自己的党和主义,可骨子里还是像他的名字一样有 “仁”,他主张以儒家思想来统治,和他的领袖还是不那么合拍。他握过两个女人的手腕,但都是一瞬间就松开了,一如他短暂的爱情。他送林娥去医院的时候很让人感动,对一个已经和别人结婚并怀孕的女人,他还能真心地关心,对于见惯了生离死别的他来说实属不易。林娥被立青误伤,是他送的医院,林娥早产,还是他送的医院,他对于她,这辈子的缘分可能就是仅限于此了吧。如果说瞿霞是以直率活泼吸引了他,那么林娥则是以沉静清新和一点点的神秘让他拥有了类似爱情的东西。尽管他极端而冷酷,但丝丝入扣的温情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这就是人性,没有办法简单地用几个词来准确地形容一个人,每个人都有两面性,都是复杂的。还比如董建昌,他爱立华,但是却也在伤害她。在两种不同的道路面前,爱显得那么无力。爱情真的没有那么大的力量能让人抛弃一切。那些拥有过的瞬间的幸福只能是藏在心里,没事的时候跳出来温暖和安慰一下自己。
看了20多集,这部剧里面有一句话让我记住了:不论发生什么事,一定要相信,这不是结局。当然,原话不是这样,原话是说“一定要相信组织”,但是我想去掉那俩字, 这是句韵味悠长的话。人生就是这样,处处有转折,好的和不好的,可能很多时候都闭上眼睛了还不是结局。
收拾书的时候碰到了那本曾经让我精神一度很紧张的《美学》。我的手停留在书皮上,我在想,这是谁编写的来着?可是我竟然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了。才一年而已。
后来我问娃娃,大学里学的《美学》是用的谁的版本,娃娃笑了,说早就忘了。我觉得很颓丧。十六年的学习生活,我到底剩下了什么?是不是只剩下了理想和现实的强烈落差?这句话是娃娃也说过的。她说回了趟老家,看见和自己一样大的没上学的女人都是孩他妈了。她们不懂太多,所以对生活也不会有太多要求。再想想自己,就想自己要是不上学就好了,那就和她们过一样的生活,也不会觉得有那么大的心理落差。但现在不行。
好久没见娃娃,再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不笑还好笑的时候眼角的鱼尾纹和年龄已经不太相称。是的,我自己也不知道具体是从哪一天哪一件事开始,我意识到自己开始老了,不可遏止·无可挽回地。只知道现在自己的皮肤已经不会再让众多女伴羡慕了,疏于照料脸上便会挂出幌子,上火,熬夜,奔波脸都会有反应,并且不像以前那样只要好好地补上一觉就可以恢复的了。
时间在我的脸上一点情面不讲地留下痕迹,那些学过的知识却已经快被我忘得不留痕迹了。因为要准备考试,试着做了做高半夜凉初透考题,只是语文题,我都发现我远不如从前。那时候被纠正过来的读音考试的时候都对了,但现在还在说错。不论是人们的日常生活语言还是官方的媒体上用错的成语比比皆是。我觉得疑惑,是课堂上学的东西没有用还是我没有学好?家庭和国家付出了很多的人力和财力来培养我们,我们也付出了那些最美的青春年华,可是究竟学到什么?剩下了什么?考试只是考试,考试的时候是一套说法,生活的时候是另一套说法。上了大学反而退步了。一旦学过了考试通过了就统统忘掉了。难道这就是教育的目的吗?我不知道我是该为自己的遗忘悲哀还是该为教育悲哀。
那天中午,阳光很好。坐在土大力靠窗的位子,吃过我最喜欢的石锅拌饭,喝上几口大麦茶,看窗外汹涌的车流。然后从小架子上抽出一本DM杂志,轻轻地翻阅。
我忽然想可不可以在每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在我有心情的时候,就可以靠在椅子上,闭上眼睛听一段歌,或是看一会书。什么都不用在乎,也不用去想下一秒钟有什么事该做。只是静静地出神,想一些我愿意想的事愿意想的人。
一晴记得是看《花样年华》的时候,周慕云问过苏丽珍:“如果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跟我走?”
一晴
几年没见常发了,再相见竟还是一如既往地熟稔。免不了互相问到近况,彼此都笑着说很好。道别的时候,一晴和常发礼节性地握了手,常发缓慢地抽出手,戏谑似的说:“认识好多年了,还是第一次——握手。”一晴也笑说:“以前上学的时候,见面流行说“hi”嘛。”
坐上出租车,一晴又想起了刚才说到马上就要结婚的女友时,常发好像一脸的幸福。这个当初对自己许诺幸福的男孩如今也开始夸耀自己的幸福了。那些年少轻狂的岁月都已经过去,祝福他吧。一晴默默地说。
常发
夏一晴走了。看着出租车瞬间消失在路口的转角,常发心里的忧伤终于痛快淋漓地溢出。他开始仔细地回想和一晴见面的每一个细节,尤其是自己说有个很相爱的女友马上就要结婚时一晴脸上的表情。只是,常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他完全记不得当时的一晴,大概自己当时只注意到努力塑造脸上的表情,生怕露出破绽吧。
常发的确是要结婚了,和未婚妻的感情也算和睦,但说到幸福两个字,总觉得有些勉强。心里总有一些什么在念念不忘。他告诉自己那不是一晴,只是其它一些别的丝丝的遗憾,但终究也说不出到底是别的什么。
说到当初和一晴,似乎连暧昧都很牵强,更谈不上是男女朋友了。那个时候,据说喜欢一晴的人不少,而一晴似乎对每个人都很好,却始终孤单。传说一晴喜欢的是一个青梅竹马的男生。当然,传说毕竟是传说,谁也没有得到证实。
常发一直因为自己太白而深深苦恼。大概没有一个女生会喜欢比自己还白的男生吧,一晴可能也无法免俗。常发还猜测一晴对自己未必没有好感,但是因为爱得太浅,所以随便一个原因就可以是拒绝的理由。
常发从来没有认为一晴是完美的,但是好像所有的缺点到了一晴的身上都变成了吸引人的特质,想想真是好奇怪。当初,因为太爱,所以默默承受了失意的痛苦,假装不在乎,不给她压力;现在,还是因为太爱,所以把刻意的重逢说成顺便的路过,伪装幸福。宁可小小地给她欺骗,也不愿她因此有任何的不安。还好,一晴的那个杨扬很爱她。
叶铭
叶铭和一晴认识的时间最久,从高中到大学再到工作。同一所学校同一家公司,每一步都纯属巧合。甚至有一次,两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居然买了同一车次的火车票,并且还是连号的。可能这些陆续的巧合给了一晴一种错觉,进而有了无限的遐想和希望,所以才会如此奋不顾身地一爱就是四年。
说起来,一晴的确不是叶铭喜欢的类型。但是叶铭说,面对一个如此执着的女生,好像没有那个男生会没有一点的感动或者说是心动。叶铭还说,其实一晴的有些错觉不只是巧合,也是自己有意无意的人为。比如那些浅浅的握手和轻轻的拥抱,再比如那些别样的注视和微妙的笑容。一晴也曾经问自己,这些是不是因为怜悯,自己说不是。还真的不是。当时的心动是真的,后来的无法许诺也是真的。还是那句爱得太浅。叶铭从来不否认自己做事的随心所欲和不顾后果。
叶铭,其实不是不是不懂爱。只是因为曾经沧海,所以后来便觉得无力再承诺什么,一直游走在各色的花朵之间,不愿长久停留。而一晴,又不是一朵随便的花。总是在看到她那无辜的眼神后停下了想尝试的脚步,对这样一个执着而又单纯的女孩如果不能给她爱还是不要去触碰。
叶铭庆幸那天晚上送一晴回住处的时候,尽管都是微醺,她却没有哭泣。如果……没有如果。因为浅浅的爱了,又因为给不了幸福,才沉默地离去。
再后来,一晴有了男友,叶铭也遇到了现在的女友,很稳定。当看到一晴发来的短信说:“我明白你是没有力气再爱,不敢承诺我一直想要的的未来。她比我勇敢,她赌了,她付出的比我多,她应该得到。只是你,也应该尽快地成熟,别再像个孩子。”叶铭终于流下了眼泪。他们,好像彼此懂得,却又总是少了点什么来在一起。
杨扬
杨扬是一晴从前的男友现在的老公。杨扬和一晴的相识颇有些传奇,传奇之余却没有陌生感,仿佛已是多年的老友。最初,杨扬也只把一晴当朋友,听一晴忧伤地诉说和叶铭的种种,后来却渐渐爱上了这个女孩。一晴总爱的是问为什么,杨扬就说一个如此执着的女孩绝对值得用一辈子来爱。一晴蓦地就想起了叶铭。后来一晴终于答应了这个和自己一样执着的人。
两个人也像很多的情侣一样,经历了无数的争吵和风波才终于修成正果。
杨扬不是一个浪漫的人,更不是一个有钱人。一晴还是会偶尔想起自己的青葱岁月,想起那时候咬牙切齿地发誓要过一种有品质的生活,想起来便对杨扬不依不饶地嚷嚷。只是杨扬的一团和气总是让一晴的满腔怒火找不到对手,只得算了。至于什么是品质,一晴自己也很难说得太清。只好安慰自己说,即使没有很多很多的钱,有很多很多的爱也好吧。现在,真的就有这么一个人了,死心塌地百折不挠地愿意和自己拥有共同的岁月,那就且行且歌且微笑吧。

又开始刮风了。每到风大的时候我都会特别地想念曾经靠海的校园。那个时候,坐在宿舍里面就可以看到海。风吹到脸上都是温润的,不会觉得很干也不会被裹夹的沙子划得微痛。在阳光灿烂的早晨把被子拿到阳台上去晒,下午收被子的时候闻着被子上暖暖的阳光味道,感受着含着水汽的海风,总会希望时间就停留在这一瞬。
春天的时候,校园里那么多的花儿陆续开放。最喜欢通向西五的那条路两边的西府海棠,是我喜欢的颜色和让我觉得好听的名字。常常会坐在树下的凳子上不想走,幻想自己就是那样一棵开花的树。
如今,艰难的日子已经将我的感情消磨殆尽。我很难再为一棵树一朵花而欣喜而遐想,生活的现实让我没有精力去想那些春江花月夜的美好,有的只是风雪夜归人的疲惫。晚上看电视的时候恰巧看到马瑞芳讲《红楼》,芒种节的时候大观园的女儿们花红柳绿地送春。我忽然很想再坐在课堂里上一节课,听范范讲那些我早已烂熟于心的红楼故事。可能在以后的岁月里再不会有人和我一起讨论钗黛的是非,再没有人和我一起不厌其烦地看黑白的《罗马假日》,然后无比陶醉地倾慕赫本的优雅。宿舍里那些热情的文艺女青年如今已经各奔东西,学校里学的那些东西在社会上毫无用武之地,我们都在渐渐地远离当时的年少,当时的简单。以至于我无意间在杂志上看到海德格尔的名字时我是楞了一会才想起他是谁,连带地想起了那个长的很抽象的哲学老师。
舍友曾经问我是不是只有学文学的人才会有这么多细碎的感伤,别人是怎样的?我说我也不知道,可我相信,虽然我们读过的那些书,看过的电影可能早就不流行了,但是往往落伍的东西都是美丽的,那些美好的文字和画面都会在血液里积淀成一种骨骼,不会帮我们赚到很多的钱,却会给我们更多的感悟。我认同范范说的话:人生是一种体验。
小时候就听过郑板桥“难得糊涂”的典故,有好多个版本,都是民间的传说,早已无从考证。唯一有印象的倒是一种酒,用这个典故做了一个广告片,至今留给我很深的印象。
很多人喝酒是为了买醉,买醉是为了忘记,在短暂的意志模糊中寻求解脱,和“难得糊涂”的意境颇为相似。就象很多事总是在过去很久之后才觉得当时拼得你死我活毫无意义,很多丝丝入扣的遗憾也只是在一切都尘埃落定之后才忽然间缠满身体。有的时候端着酒杯就真想不顾一切一醉方休,可是,从来没有。我特别喜欢李白,他那种“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放浪形骸常常让我神往。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学会了低头。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明明知道别人在说谎,我却能置之一笑,不再咄咄逼人,不再争强好胜。可能人的改变从来就不是一瞬间的事,而是经历了一些事,流过泪,有过深深的遗憾,才让那些与自己格格不入的味道在皮肤上游走,然后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突然发现镜子里的人变了,少了很多自我,多了很多模糊的共性。
好奇心的驱使总是让我在明明知道前面有坑的时候还是想往前走,我总是以为我会提醒自己绕过那个坑,可是绕来绕去总还是笨到把自己绕了进去。于是我就安慰自己说人年轻的时候多摔几个跟头未必是件坏事。尽管有些痛苦痛彻心扉,有些裂痕无法弥补,但毕竟还能站起来,还有机会重新开始。如果我老了,可能就再也承受不起摔跤了。
无论怎么样,我只是想告诉自己不顺利的时候就感谢挫折吧,感谢一切一切让我成长的东西。我还是那个很宠爱自己,没事喜欢偷偷扮个鬼脸逗自己开心的傻丫头。